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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华东师范大学和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3-31   浏览次数 74

各班级:

为了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在60周年校庆之际,根据我校《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华东师范大学和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政治上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文明、道德修养,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自学和研究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或优良,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远大的理想与抱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校优秀学生应是特、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获得过2010-2011学年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等)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者。

3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符合校优秀学生的各项评选标准。

2、富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关心集体、服务于同学,承担的各项社会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组织工作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三)先进集体

1、年级、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具有一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的组织形式、共同目标和共同活动的集体可进行申报。

2、集体中成员有较高的文明、道德修养,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

3、集体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奋发图强,有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4、积极开展富有教育意义、深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

5、集体成员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学术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

6、集体成员坚持体育锻炼,集体成员基本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集体中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形成在同学中有威望的核心。

8、集体成员一年中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评选名额

各年级人数统计

总人数

校优生人数

校优干人数

2010级本科

241

14

3

2009级本科

220

13

3

2008级电子本科

128

7

2

2008级计算机本科

96

6

1

计算中心10年级研究生

15

1

0

计算中心09年级研究生

16

1

2010级电子研究生+博士

97

6

1

2009级电子研究生+博士

132

8

2

2010级计算机研究生+博士

75

4

1

2009级计算机研究生+博士

74

4

1

*院优生优干原则上按照1:1比例进行配置

三、 评选流程

(一)优秀学生

1、提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信息平台,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列表界面,选择“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点击“新增”按钮,然后填写有关信息保存即可。学生信息平台网址:www.xgb.ecnu.edu.cn/xxcj/login.asp。

2、民主推选

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若候选人未经民主投票产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院系审核

经各院(系)党委、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院系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院(系)公示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认无异议后登录学工部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完成院系审批。院系审批一般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但经过副书记授权的团委书记也可以审批。

4、全校公示

校团委对各院系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5、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校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获奖者。

6、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进入公示名单的学生可以先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系)同级党委公章。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办法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2、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经民主投票产生后,由校团委向各院(系)推荐,统一参加各院(系)的评选与审核。如通过审核,该候选人将不占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如未通过审核,该名额自动取消。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

须经各院(系)党委、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校团委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华东师范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3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集体负责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系)同级党委公章。

四、有关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和材料上交时间: 2011年11月14日

2、联系人:罗艺

3、材料送交地点:信息楼130

4、联系电话:54345155

特此通知。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3日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登记表

学院 系(所)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籍贯

 

出生日期

 

院系

 

政治面貌

 

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本人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同级党委意见

 

签名(盖章)

校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注: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档案,一份留校团委备案。

附页材料1000字左右,请用宋体小四号字体、25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附件2

华东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学院 系(所)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籍贯

 

出生日期

 

院系

 

政治面貌

 

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本人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同级党委意见

 

签名(盖章)

校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注: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档案,一份留校团委备案。

附页材料1000字左右,请用宋体小四号字体、25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附件3

华东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先进集体登记表

学院 系(所)

集体名称

 

集体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集体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

 

职务

 

联系电话

 

集体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同级党委意见

 

签名(盖章)

校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注: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档案,一份留校团委备案。附页材料3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由负责人签名。

附件4

信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登记表

系(所)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籍贯

 

出生日期

 

系别

 

政治面貌

 

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本人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院党委意见

 

 

签名(盖章)

               

注: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档案,一份留校团委备案。

附页材料1000字左右,请用宋体小四号字体、25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附件5

信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系(所)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籍贯

 

出生日期

 

系别

 

政治面貌

 

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本人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盖章)

院党委意见

 

 

签名(盖章)

               

注: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档案,一份留校团委备案。

附页材料1000字左右,请用宋体小四号字体、25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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