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是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简称,它立足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全体同学,为全体同学提供课外活动平台,以达到丰富大学生生活的目的。其最高领导机构是团委委员会,团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素质拓展部和社会实践部;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记者团和“e星”志愿者服务队。
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工作,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锻炼学生干部的平台。
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的工作纲领是为同学服务,具体工作中应遵守的准则是:高效,负责,准时,自觉。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的任何人员都有向普通同学解释团学联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的义务,有享受团学联各级别干部相关待遇的权利。
第二章 人事管理
1.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的人员应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思想道德素质,应具备一定的领导和组织能力,有较强责任心并能在周围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的人员产生办法有任命,面试,民主选举等。
3.团学联的学生干部职务原则上任期为一年,每一年换届一次,一般连任不可超过两届。团学联学生干事的任期可以是一年,两年或三年。
4.团学联人员每人手中应持有一张团学联工作证,工作证由个人保存。工作证应按人员编号,由专人统一管理,工作证上应至少包含姓名,职务,系别和照片这几项内容。
5.凡团学联人员,在重大活动中应佩戴团学联工作证以示身份。
6.团学联所有学生干部均有其明确的分工责任,学生干部有权行使干部职责分工条例中规定的各项职能。
7.对于犯有重大错误被团学联开除的人员应收缴其工作证,对于正常离开团学联的人员工作证在加注离职标记后返还本人由其自行处理。
第三章 活动组织
1.组织各种活动是团学联工作的基本方式。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活动申请,活动开展和活动总结。
2.活动的主办单位可以是团委委员会及各个部门,同时各个部门也可以作为活动的协办方。
3.活动申请需填写活动申请表,其中对于活动宣传方面需要重点填写。
4.部内活动由部门部长组织活动申请的审核并报团委委员会批准,其他活动申请的审核单位为团委委员会。
5.在听取审核意见后,团委委员会视具体情况对活动申请采取批准,部分批准或不批准的处理。
6.活动申请被批准后,活动主办单位提交详细活动计划书,由团委委员会负责设置活动检查节点并履行活动检查职责。
7.活动的开展需要遵照活动开展流程进行,活动主办方要保证活动质量。
8.活动结束后应尽快总结活动得失,并写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活动。
第四章 宣传组织
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对内对外宣传职能统一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宣传部总体负责。
2.所有活动的宣传需按照活动宣传流程进行。
第五章 例会制度
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团委委员会负责召开的例会有:团委委员会会议及其扩大会议,部长例会及其扩大会议,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支部书记例会及其扩大会议,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班长例会及其扩大会议。
2.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各部门负责召开的例会有:本部门例会及其扩大会议,与本部门职能相对应的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班团委例会及其扩大会议。
第六章办公室制度
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办公室是团学联开展学生工作的主要地点。
2.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学联的全体成员都有维护办公室财产安全,维护办公室整洁卫生,保证办公室正常使用的责任。
3.任何人都不可擅自将办公室钥匙转交非团学联人员保管。
4.团学联办公室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办公室人员将负责值班查岗。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第十一次团学代表大会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