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党委工作职责及分工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集体领导负责制,主动配合、支持行政领导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哲学系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决定哲学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四、深入调查研究,随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文化活动。
五、协调系党、政、工、团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做好全系的稳定工作。
六、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做好青年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发展工作。
八、负责所属支部党费收缴工作。
九、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十、系党委委员分工如下:
党远鸿:全面负责总支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和人事工作
郑忆石:安全保卫
郁振华:纪检
顾红亮:宣传
来建础: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