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哲学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要点
按照学校纪委的有关要求,哲学系以建设团结、和谐为基本目标,以公开、公平、民主集中制相结合为基本原则,从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组织作风等方面抓党风建设,从廉洁自律和不以权谋私的政治行为和道德规范来抓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哲学系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与大局意识,2011年工作要点如下:
哲学系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要求,重点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 哲学系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教育,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2.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建设。依托系二级教代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哲学系的反腐倡廉机制。
3. 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结合布置常规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风党纪要求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财经纪律,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4. 严格执行哲学系重大事项经系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的制度,注重发挥工会、教授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系务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关系哲学系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如资金使用、人事安排等,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哲学系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