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攻读学位类
1、继续在本校本院系攻读学位者:不转组织关系。
2、考取本校跨院系的研究生者: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你的院系名称);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学校开具的校内介绍信(抬头:录取院系党组织;去处:录取院系名称);
第三步:开学的时候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新的院系报到。
3、考取本市其他高校的硕博士研究生:
首先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的要求,或向录取院校的研招办、党委组织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院校名称);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学校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录取院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院校名称);
第三步:开学的时候持学校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及时反馈回执联。
4、考取外省市高校的硕博士研究生:
首先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的要求,或向录取院校的研招办、党委组织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学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院校上级党组织名称、录取院校名称)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开具的介绍信(抬头:根据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填写,一般是录取院校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去处:录取院校名称);
第三步:开学的时候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5、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分两类:一类是由学校公派出国的,可以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组织关系仍保留在院系;另一类是学生本人自费出国留学的,其组织关系可以参照“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处理(详见第8点和第9点。)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类
6、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
首先仔细阅读单位录取通知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的要求,或向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一般来说,如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都设有党组织。)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
第二步:持院系党组织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介绍信抬头;去处: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注意:一般来说,介绍信抬头和去处应该是隶属关系,但根据单位情况而异,有的抬头和去处一样,有的则不一样);
第三步: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7、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
由于现在很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其他形式的单位工作,这些单位往往没有党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可以有以下两种选择:
一是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户口档案转往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8点。
二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9点。
(三)未落实工作单位类
8、户口档案转人才服务机构:
凡是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户口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其党员组织关系也应该一同转往。
首先向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了解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一般来说,每个人才服务机构都有具体的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党委)
第二步:持院系党组织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抬头:介绍信接收单位抬头;去处: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党委。);
第三步: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9、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凡是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不转人才服务机构的,要求必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抬头: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去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三步: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报到,并反馈回执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