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人管理: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安排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3.党支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4.入党申请人参加党章学习小组 |
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至少写一次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 3.联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并做好记录 4.党支部与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意见 5.党支部在综合积极分子一贯表现的基础上,提出“考虑发展”或“继续培养”意见 |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1.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培养联系人 3.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
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可讨论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2.注:发展对象是共青团员的,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优” 3.党支部上报发展计划(每年底) 4.院系党组织对发展计划进行审核,报学校组织部审批 |
发展对象预审: 1.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1)查阅档案;(2)要求写好《自传》;(3)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4)召开群众座谈会,附《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5)学生发展对象应征求导师、专业教师及辅导员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6)对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在原单位表现进行必要的外调 2.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3.党支部填写《入党预审表》 4.院系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院系党组织审核通过后,报组织部预审,预审通过后,发给《入党志愿书》 |
预备党员接收审批: 1.入党介绍人(两名正式党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2.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召开审批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4.院系党组织指派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委组织员同入党对象进行谈话 5.相关材料经整理后报院系党组织研究审批 6.院系党组织审批后在一个月内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复核授权 |
预备党员教育: 1.党组织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2.党支部及本人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为预备党员确定考察人 3.预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情况,提交思想汇报 5.预备党员参加学校预备党员培训班 6.考察人定期与预备党员谈话并做好记录 7.党支部定期综合分析教育、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
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满前夕,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支部提出综合审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转正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5.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并作出决议 6.相关材料经整理后报院系党组织研究审批 7.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授权 |
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
相关材料附件入党申请人登记表.docx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docx 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docx 发展党员公示来访(电、函)情况登记表.docx 函调证明材料信、调查证明材料介绍c.docx 函调提纲.docx 华东师范大学党员转正公示来访.doc 华东师范大学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 .xls华东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doc入党预审表.docx入党政审发文记录.docx入党志愿书(样表)及填写说明.docx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docx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x音乐学系发展党员公示.docx转正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