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下午13:00为固定召开时间,如有需要,可临时决定。
2、领导班子会议采取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加对象是院正副党委书记、院正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院工会主席。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主持,书记缺席时由书记委托院长主持。
3、领导班子会议的职责,贯彻落实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规定、决议;负责研究决定全院的各项工作。
4、领导班子会议的议题,由各项工作的负责人提前向党委书记、院长提出,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协商后确定。班子会上,每位班子成员应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
5、领导班子会议必须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班子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事先向院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同志请假。
6、领导班子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7、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带头坚决贯彻执行,不允许任何人随意改变其决定。
8、每次领导班子会议均要作记录,会议记录由院办公室主任管理。班子会议的内容,凡是应保密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会外任何人泄密,违者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