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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19-05-16   浏览次数 16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数学科学学院的贯彻执行。

2、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出谋献策,参与讨论和决定数学科学学院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数学科学学院行政领导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数学系的实际,制订本院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各基层党支部的情况,针对所属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党支部工作,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制订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党支部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好党内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4、领导数学科学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院党委根据校党委的计划安排,负责制定数学科学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做好全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做好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党员在工作、学习、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做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院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配合校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6、领导院工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会议。定期讨论研究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群众组织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支持他们根据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7、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团结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人士,充分调动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协助和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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