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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1-21   作者   浏览次数 0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知识
1、党员组织关系的含义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的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将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其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也就是人事关系,学生阶段就是学籍关系)应当在一起,以便于管理。也就是说,党员在一个地方、单位工作、学习或长期居住,其党员组织关系就应当在这个地方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之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在某个基层党组织,就相应在这个基层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活动,这个基层党组织也就具体负责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但是,由于现在就业形式的多样性,有的毕业生暂时没有固定的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所以,这类毕业生党员可以选择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高校毕业生党员离校,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006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规范式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总支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填写;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搞层层回执。
 
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1、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流程可以分为转出和接收两个过程。转出过程由原所在基层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转到其上级组织(该组织拥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该上级组织平级转移到接收过程的上级组织(同样,该组织也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下转到最终接收的基层党组织,形成一个“倒U字”流程。
例如:我校××学院(系)的某位毕业生要转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党委组织部。那么,该生的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如下:
步骤1:学生本人向党支部提出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并提供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正式或预备党员、转往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步骤2:党支部将该生提供的信息提交院系党组织审核,由院系党组织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该介绍信的抬头写: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写:由××学院(系)去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说明: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有在全国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
步骤3:院系党组织将开具的校内介绍信交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该介绍信的抬头写: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去处写:由华东师范大学去中共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说明: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拥有在全国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
步骤4:校党委组织部将介绍信交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向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该介绍信的抬头写: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去处写:由华东师范大学去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说明: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都有在全国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这一层转接属于同级跨省转接。凡是接收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开具的介绍信的党组织必须有在全国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
步骤5:学生本人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
步骤6:学生本人持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下一级党组织报到。
步骤7: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委根据该生的具体工作单位,将其分配到具体的党总支和党支部,该生正式开始参加新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向该党支部交纳党费。至此,组织关系转接全部完成。
但是,以下类型的转移可以不经过上海市教卫党委:
一是本市高校教卫系统内党组织之间的转移可以不经过上海市教卫党委而直接开具介绍信转移。例如,某同学由我校考入复旦大学读研,那么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由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到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二是本市内各区县大口下属的各党委、党工委,也可直接由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直接开具介绍信转移。例如,某同学到本市黄浦区大同中学工作,那么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由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到黄浦区教育局党工委;某同学拟将党组织关系挂靠在本市黄浦区外滩街道,那么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由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到黄浦区外滩社区(街道)党工委。
说  明
为了给毕业生党员提供方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实际将上述:
步骤1、2合成了“第一步”(步骤1、2都由院系党组织代为办理);
步骤3、4合成了“第二步”(步骤3、4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为办理);
步骤5、6合成了“第三步”(步骤5、6都由接收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代为办理)。
2、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有: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国家民航局党委及国家民航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名解放军(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三、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迁转办法
(一)继续攻读学位类
1、继续在本校本院系攻读学位者:不转组织关系。
2、考取本校跨院系的研究生者: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你的院系名称);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学校开具的校内介绍信(抬头:录取院系党组织;去处:录取院系名称);
第三步:开学的时候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新的院系报到。
3、考取本市其他高校的硕博士研究生:
首先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的要求,或向录取院校的研招办、党委组织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院校名称);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学校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录取院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院校名称);
第三步:开学的时候持学校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及时反馈回执联。
4、考取外省市高校的硕博士研究生:
首先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的要求,或向录取院校的研招办、党委组织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学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录取院校上级党组织名称、录取院校名称)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开具的介绍信(抬头:根据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填写,一般是录取院校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去处:录取院校名称);
第三步:开学的时候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5、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分两类:一类是由学校公派出国的,可以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组织关系仍保留在院系;另一类是学生本人自费出国留学的,其组织关系可以参照“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处理(详见第8点第9点。)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类
6、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
首先仔细阅读单位录取通知上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的要求,或向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咨询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一般来说,如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都设有党组织。)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
第二步:持院系党组织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介绍信抬头;去处: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注意:一般来说,介绍信抬头和去处应该是隶属关系,但根据单位情况而异,有的抬头和去处一样,有的则不一样);
第三步: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7、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
由于现在很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其他形式的单位工作,这些单位往往没有党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可以有以下两种选择:
一是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户口档案转往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8点
二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这种情况的转接见第9点
(三)未落实工作单位类
8、户口档案转人才服务机构:
凡是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户口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或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其党员组织关系也应该一同转往。
首先向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了解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分别如何填写。(一般来说,每个人才服务机构都有具体的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党委)
第二步:持院系党组织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抬头:介绍信接收单位抬头;去处: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党委。);
第三步: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接收的人才服务机构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9、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凡是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不转人才服务机构的,要求必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一步:到院系党组织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校党委组织部;去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二步: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抬头: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去处: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三步:持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报到,并反馈回执联。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必须了解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如何填写由于接收单位的名称和上级主管党组织(有在全国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的名称必须要准确填写,所以毕业生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之前,必须向接收单位了解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如何填写。根据以往的经验表明,有的毕业生不认真对待,没有了解清楚抬头和去处,导致毕业后还要回来学校换领组织关系介绍信,给自己和学校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2、必须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介绍信上的“有效期”是指介绍信开出之日起多少天有效,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否则,接收单位会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3、必须要注意介绍信回执的反馈按照中央组织部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所以,毕业生党员到接收单位报到后,务必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将回执联反馈给校党委组织部,否则组织关系转接不成功。
 
五、常见问答
1、组织关系应在何时转出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根据我校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安排,要求全部应届毕业生在6月30日之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党委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令其限期转出组织关系。按照规定,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否则,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2、介绍信过期了怎么办?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3、介绍信丢失或损毁了怎么办?
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应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或损毁。介绍信一旦丢失或损毁,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院系党组织报告。院系党组织对丢失或损毁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如在有效期内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院系党组织向组织部说明情况,将原介绍信交回作废,组织部给予补办一次。超出有效期的,组织部不予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4、介绍信开出后工作单位变了怎么办?
如果介绍信在交给单位之前,接收单位发生变化,毕业生须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原件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经院系开具校内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校正或重开。超出有效期的,组织部不予办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5、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六、特别说明
为了便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常校党委组织部会在每年6月集中为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届时将对上述转接程序简化,省去院系向校党委组织部转接的程序,而直接利用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或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的介绍信。因此每年毕业生党员离校之际,组织部会直接下发电子表格,由毕业生党员向所在支部登记每位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党籍状态、去向、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党费缴纳时间、联系方式等。然后由组织部对上述信息反复审核确保无误后统一办理介绍信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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