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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导引

发布日期: 2013-03-28   作者   浏览次数 1
一、接收新生涉及的党建工作
1.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计新生党员基本信息,填好党员通讯录。
2.通过组织阅档、详细审核掌握有关情况,正式党员材料送人事档案室,预备党员材料留存学院等待转正。
3.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始正式参加组织生活,做好新生党员党费缴纳的衔接工作。
4.及时为新生预备党员补充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联系人。预备党员预备期间培养单位发生变动,如其变动时间与预备期满的时间相隔不足三个月,一般延期至满三个月后办理预备期转正手续,以有利于新进党组织的了解和考察。凡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仍按期转正。
5.统计新生中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人数,造好详细名册并填好《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7.通过入学教育、入党动员、短期培训、个别谈心等途径和方法,主动积极地开展启发引导工作。
二、收到入党申请书之后的工作
1.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袋”。
2.基层党组织在30个工作日之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3.为入党申请人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经常与入党申请人开展谈心活动。
4.吸收入党申请人参加本科生党章学习小组、研究生党支部活动。
5.要求入党申请人不定期写思想汇报。
6.有可能时分配一定的学生工作。
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培养考察工作
1.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人,结合本人汇报和党员群众意见,培养人至少每季度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一次。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和培养人每季度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填到该表上。
3.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撰写自传报告,每三个月至少写一次思想汇报。
4.继续参加本科生党章学习小组、研究生党支部活动。
5.“交任务、压担子”,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做党的工作。
6.经过团支部推优,群众和年满28岁的团员无需推优。
7.推荐到学院党校接受培训,并取得考核成绩。
8.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已毕业并且考察期快满一年时,党支部在综合一贯表现的基础上,提出“考虑发展”或“继续培养”的意见。
四、预审和发展审批工作
(一)准备预审
1.党支部听取培养人、辅导员、导师意见,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形成预审意见。
2.进行政治审查,函调对象为父亲、母亲、配偶,研究生还需政审发展对象来我校前在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表现(大学或硕士在我校就读、中间没参加工作又接着在我院深造的除外)。
3.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
4.发布公示通知。
5.党支部填写《入党预审表》。
6.建立发展材料档案,包括以下10份材料:
①本人入党申请书;
②历年来所写思想汇报;
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④《推优表》;
⑤党校结业证;
⑥导师意见;
⑦政治审查材料;
⑧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
⑨公示来访(电、函)情况登记表;
⑩《入党预审表》。
(二)预审通过后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填写说明)及履行入党手续的培训。
2.择时召开支部审批大会,主要做好准备工作,会上严格按程序进行表决。
3.学院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4.《入党志愿书》和10份发展材料于三个月之内报学院党委批准。
五、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1.指导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入党介绍人继续作为预备党员的联系人,负责其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如入党介绍人毕业、工作变动,党支部要及时补充正式党员接替工作。
3.安排落实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4.预备期快满一年时,提醒预备党员主动递交“转正申请书”。
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转正群众座谈会。
6.发布转正公示。
7.党支部支委会审查。
8.召开支部转正大会,讨论表决。
9.建立转正材料档案,包括以下6份材料:
①《预备党员考察表》;
②转正申请书;
③预备期思想汇报;
④转正的群众座谈会纪录;
⑤公示登记表(转正);
⑥《入党志愿书》及发展材料。
10.于三个月之内报学院党委批准。
六、毕业生的有关党建工作
1.转接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材料。
2.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
3.做好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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