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对于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 评优名额
项目 | 名额 |
先进党支部 | 5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10 |
优秀共产党员 | 10 |
(1)先进党支部的奖项,各支部如符合条件可提出申请。
(2)各支部针对每个评选项目可推荐1人参评。可推荐本支部党员,也可以推荐其他支部党员。
(3)如支部有特别优秀的,可最多推荐2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
2. 评优范围
(1)先进党支部:学院各党支部都有资格。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学院各新老党支部书记、支委。
(3)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各党支部的党员。
二、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
(1)有好的支部班子。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有好的党员队伍。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3)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支部能团结带领群众,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一) 教工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热爱并用心做好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党支部发展。
(二) 学生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带动同学共同进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热爱并用心做好党务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推动党支部发展。
三、评选表彰报送方式
各党支部6月19日前将推荐人填写的电子版表格打包以支部名称命名后上报学院,邮箱:
jjchu@bio.ecnu.edu.cn。同时将打印版签字后于6月19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院165办公室。表格见附件,附件中的表格均可在学院党务公开网站本通知中下载。(链接:http://life.ecnu.edu.cn/sites/dwgk/index.asp)
联系人:褚娇娇 联系电话:54344149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