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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12-10-09   浏览次数 57

为不断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现就本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723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为契机,认真总结基层党建工作在推动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经验和成果,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探索创先争优长效工作机制。以服务于学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党员之家”和党建创新活动,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进一步发挥党员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科学管理、服务社会和群众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师生凝聚到推动学校发展中来,为推进学校大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内容安排

1、2012年9月,组织干部党员学习胡锦涛同志的723讲话和校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并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结合学期计划的制定,探讨如何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广大师生党员深刻理解并服务于学校近期的改革发展,尤其重视发挥教师党员在建设孟宪承书院等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

2、2012年10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做好学校党代会的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向学校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建设内容,以党建创新立项工作为抓手,组织有效活动,探讨本支部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并制定实施进度,引导党员深入思考在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关键时期的责任和使命;继续组织廉政文化专题学习,组织每一名党员参与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学习中央关于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我校处级干部廉洁自律准则,为学校的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2012年11月,结合学校发展和工作实际,组织十八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基层党建创新为抓手,总结本单位已有党建工作成就与经验,深入探讨如何发挥基层党建在推动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中的作用,引导每位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创先争优,参与学校发展建设,激发师生追求卓越的内在动力,为迎接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建言献策。

4、2012年12月,认真安排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本单位工作,着重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支部建设情况、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工作设想、党内基层民主开展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重要问题等,向党员报告工作,接受党员评议。

5、2013年1-2月,利用假期组织党员普遍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先进等活动;开展主题突出、实践性强的支部活动,通过“双结对”、扶贫、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送温暖”等途径,增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增进党组织的凝聚力建设。

三、组织实施

1、制定计划: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按照内容和形式有新意、活动有特色、计划有措施等要求,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

2、组织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计划的实施,注重实效;党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应对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学校将在适当时候就党员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进行工作交流。

3、时间安排: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要求每月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每次保证半天时间。如与其他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原则上以组织生活为主。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单位,应及时安排足够的时间补上。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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