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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

发布日期: 2012-06-15   浏览次数 69

 

上海市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

 

甲方: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乙方:星火友爱联合党总支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努力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格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0]发字25号)精神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充分酝酿,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如下结对共建协议:

一、原则目标

坚持把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作为重要工作平台,立足各自实际和特点,有效整合结对双方在人才、智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阵地、经费等不同方面的资源优势,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共同提高、合作共赢”为目的,全方位、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要通过城乡党组织之间的互帮互助、共建联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和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发展共促。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甲乙双方要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以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手,加强合作与交流。甲方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有优势,通过信息支持、技术支撑、人才支援等方式,或者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产业开发、市场开拓等途径,合力推动经济发展,积极帮助乙方形成自我造血机制。乙方要积极借助甲方的优势特点,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找出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走出一条强村富民的发展路子。

组织共建。双方要在党建阵地、支部建设、党员活动等各方面统筹资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互动学习、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扶贫帮困等党建联建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甲方重点要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提高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发展力。同时要把农村作为实践基地,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人才共育。双方要在现有条件下,积极开展互派业务骨干、年轻干部挂职锻炼,选派专业人才进驻农村蹲点调研等工作,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干部锻炼。特别是着眼于培养一批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基层干部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采取学习培训、专家辅导、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急需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的软实力。

文明共创。甲方要紧紧围绕提升农民素质、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文环境等方面, 从立足实际、注重特色出发,帮助乙方策划开展文明村、卫生村、平安村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改善农村文化、娱乐、体育、医疗等条件,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民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知识、法律意识、劳动技能,做好助学、助残、推荐就业等扶贫帮困工作。

三、合作项目

第一项:开展党员培训,进行高水平时事宣讲;

第二项:党建联建座谈和党建专题研讨;

第三项: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文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结对双方要加强结对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甲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协议帮扶期间至少走访1次,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加强双方的交流和沟通,并明确工作联络员,不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协调和督促双方结对单位积极落实协议内容。乙方要主动与甲方报告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资金落实情况,为甲方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的有关同志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本框架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20137月。协议未尽事宜,由结对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乙方应认真做好结对帮扶活动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进展情况。本框架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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