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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法律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要点

发布日期: 2012-03-16   浏览次数 59

2011年度法律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要点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结合法律系具体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度法律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要点。

    一、在系党政联系会议、系办公会议、系教工党员组织生活中经常性地开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系党政领导严格遵守中央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上海市委关于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的“三条高压线”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不准”规定。

    三、系党政领导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法律系财务、物资采购和教职工分配等方面的制度。

    四、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对系重大的教学改革、科研改革等充分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系的经济收入及分配等情况定期地向教职工通报;加强群众监督机制。

    五、系党委定期研究、分析本系党风廉政工作的情况,及时地解决可能产生腐败现象的苗子,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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