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篇布局话院系发展 争先创优促法治进步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2010年“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市教卫党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党委相关精神,法律系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在教工支部和学生支部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现就我系四个月来的主题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主题一:推科研,博士党员教师争学术高地之“优”
法律系党总支多方开拓渠道、寻求资源,力求推进学术研究工作,积极搭建科研和学术平台,举办学术沙龙,有效地为我系博士党员教师在法学科研领域再创佳绩创造良好环境。2010年9月以来,我系开展多次学术研讨会,并先后受到了上海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和上海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中心的关注和关心。博士党员教师积极参加“长江三角洲台商发展法律规制学术沙龙”,并结合各自的专业领域和司法实际,围绕长三角地区台商发展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明确《中国长三角地区台商发展法制保障报告》的研究思路和各党员教师的调研写作责任,争当学术先进、争做科研先进。博士党员们的积极态度已对提升法律系整体的科研水平初见成效。
主题二:订制度,学生支部创规范管理之“先”
为了响应号召,贯彻会议精神,将创先争优内化为推动学生支部改革发展稳定的动力的保障,法律系学生党支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深层发掘自身支部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改正在党组织中的各方面的问题与缺陷,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生群体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9月以来,经过与党总支党员教师、支部成员和广大群众的讨论,法律系学生党支部意识到由于人员流动、年级变化等原因,学生党员的发展在考核标准、考核基础、发展时间等方面存在一些模糊,客观上会导致学生群众误认为组织管理不清晰的问题。经过交流,本科生党支部在广泛吸取各年级学生的意见基础上,党支书、各年级支委深入探讨发展流程,规范制度建设,先后形成《法律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法律系发展党员实施工作纲要流程》《法律系本科各年级学生党员发展时间参照表》《法律系研究生各年级学生党员发展时间参照表》《法律系学生党员发展考核表》和《法律系学生党支部工作手册》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的制订,为法律系学生支部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主题三:抓教学,共享教书育人之“经”
11月,在党总支的倡议与推动下,支持系主任召开“首届法律系教学研讨会”。与会党员教师结合法律系“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从法律系教学工作的全局出发,积极围绕法学学科建设、教师教学质量、学生成才目标等内容,总结分析法律系教学的现状、经验和不足之处,对如何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建言献策。其中,张淑芳教授首先结合对其他教师的听课充分肯定了听课交流的好处,对今后的法学教学提出了一些积极性建议;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学助理岑峨老师对法学教材建设、PPT课件制作做出了相关探讨;教师党员、青年博士凌维慈结合赴台湾参加研讨会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等等。教工支部成员互享教书育人的优秀经验,互学他人的成功方法,对促进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起到积极作用。这次教学研讨会吸引了全体教师的热情参与,并获得一致好评。
主题四:践服务,师生党员行普法系列宣传之“路”
2010年是“五五”普法总结的验收之年,同时也是“六五”普法调研的规划之年。10月,法律系学生支部党员深闵行区安宁小区开展“党员带头进社区,法援亮剑讲奉献”的创先争优活动,本活动旨在贯彻“和谐”社会的宗旨,弘扬法律系学生党员的带头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并且指导学生党员深入社会,贴近基层,给社区人民送温暖解难题,同时借助法学学科优势,同社区人民共同交流和学习,以求共同进步。
活动紧扣党员“带头”和党员“奉献”的主旨,以贴切和轻松的氛围贯彻始终,并力求所用法律条文简易清晰,便于广大社区群众理解和运用。活动也得到了安宁小区党支部书记金兆隆,居委会主任姚明芳的肯定。
12月,恰逢上海市第二十二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推进法治建设”目标的尽早实现,我系教工支部的教师党员率先带头,主动放弃周日休息,带领学生党员一起在吴泾镇文化广场开展了一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党员老师的实践服务也带动了民主党派的老师的热情参与。
教师党员耐心、细致地为前来咨询的居民做出详细的讲解,利用自己在法学领域的专长,针对吴泾镇居民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给予普通群众专业的建议,充分展现了法律系的风采。同时也利用咨询的机会,指导法律系学生的法学知识,提升法学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
在2010年“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中,法律系党员们积极向上,结合法律系实际和党员自身专长创先争优,处处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了法律系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激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