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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大学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2-03-28   浏览次数 170

华东师范大学大学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华师委[2011]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上海市委及市教卫党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学校党委决定在学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开展。根据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和对象,分类分层公开,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底,学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使党务公开成为党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务工作科学化程度显著提高,党内民主更加充分体现,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全局工作方面

1.本单位党组织总体工作安排和结果情况。任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3.本单位党组织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党组织讨论、研究制定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及落实等情况。

4.党代会情况。党代会筹备工作、召开会议、代表履职情况、党组织工作报告、党组织接受评议结果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贯彻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开展政治理论和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端正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落实等情况。

2.宣传教育情况。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等宣传教育情况。

3.思政工作情况。对教职工、学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4.文明创建情况。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等创建情况。

5.党建研究情况。党建课题申报、论文和研究报告发表及获奖情况。

6、结对帮扶,文明共建,服务社会情况。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机构情况。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任条件、程序、结果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挂职、交流、转岗等干部培养锻炼情况,有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干部监督管理等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奖惩、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情况。

4.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工作项目及其工作结果等情况。

5.老干部工作情况。贯彻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政策规定、发挥老干部作用、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等情况。

6.党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7、党校工作情况。中层干部、后备干部、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工作情况。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2.实施民主管理情况。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民主党派组织、学术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等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

3.行风建设情况。推进校务公开情况,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生、社会群众关心的招生、教育收费等行风建设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建设情况。

2.组织、干部、人才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制度,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费和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办法及规定等建设情况。

3.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对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学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对外宣传的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

4.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规定,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6.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和部门开展责任分解、实施、考核、追究等情况。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3.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执行礼品登记上交、有关事项报告、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组织纪律等情况。

4.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实施谈话制度,开展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5.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行风建设等情况。

6.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七)其他方面

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基本程序

学校党委应当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流程。

1.制定目录。根据党务公开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实践完善的原则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将制定目录纳入党委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分类制定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目录内容: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在不同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公开。对事关本单位事业改革发展、群众工作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要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党员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党务公开目录不仅要有公开的事项,还要有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部门,以便实施和监督。要制定学校党委、二级党委(总支)及支部三级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应依照目录及时将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

根据内容的不同,党务公开的范围一般可分为三类:①党内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进行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公开范围又可分别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代表、全体党员等党内不同范围进行公开;②群众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③社会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内、外的所有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视情况向不同层面对象进行公开。一般来说,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有些事项可根据需要事先进行预公开。重大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确保党务公开稳妥、规范、有序。

3.收集反馈。学校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要结合实际,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传统手段与现代方法相结合,采取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网上沟通、座谈访谈、征询表、领导接待等多种方式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和群众反馈。对党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及时采纳并落实整改,结果可在相应的党务公开目录中进行公开。

4.归档管理。要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充实完善工作台账,归档备查。

(二)党务公开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学校实际,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操作原则,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

1.会议、文件方式。召开党代会、教代会、情况通报会、专项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以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2.栏目告示方式。通过设置宣传栏、公示牌、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3.媒体宣传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

4.网络互动方式。通过党建网站、设限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可以予以互动。

5.各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它公开形式。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准确把握公开时限,确保公开效果。

1.长期公开。适用于内容相对固定的工作,如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党组织设置情况、工作程序以及常规性工作等。

2.年度公开。年度固定时间应该公开的内容,如年度工作计划等。

3.定期公开。适用于有一定周期的常规性工作,如党员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等。

4.即时公开。主要是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五、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各级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相关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2.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氛围。把加强学习宣传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先导,充分运用学校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学习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加强工作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抓好顶层设计,明确公开目的。通过党务公开推进党组织建设,抓好与校务公开以及其他公开的联动,抓好内容与载体的制定。做到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公开的方式要丰富多样,健全党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和反馈机制的建设,抓好党务公开的网站开发。

二级院系党委(总支)要抓好院系党委公开的内容与校级党委公开内容连成体系;教工党支部要抓好贯彻落实二级院系党委(总支)党建内容;学生党支部要抓好学生支部思想、组织建设。

(三)积极探索实践,注重工作实效

党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要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等关系。要实现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之间的有效衔接、协调运转,做到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公开方案统筹制定、公开载体统筹制作、监督措施统筹布置、检查考核统筹进行。

2.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关系。要紧紧围绕落实党员知情权等各项民主权利的目标要求,探索落实和扩大党员权利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党务公开成为党员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有力保障。

3.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要把党务公开与党组织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将党务公开与班子自身建设、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群众、干部工作等工作的考核评价紧密结合,贯穿于党建工作决策、实施和监督全过程,使之成为提高党建工作有效性的重要突破口。

4.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党内其他制度的关系。要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党务公开推动党内其他制度的有效落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

5.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要通过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让党员群众监督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要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公开过程中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使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有力抓手。

六、党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基础,着力构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办公室批准。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办公室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学校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考核评价制度

学校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要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及党建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和褒奖;对工作开展不力或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学校要结合实际,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党员意见充分表达和党内党外经常沟通的渠道,收集党员、职工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充实完善工作台账。

七、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10月)

1. 在校内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组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

3. 召开书记例会,统一思想,部署推进。

4. 制定并公示学校党委、二级党委(总支)及支部三级党务公开目录。

5. 确定党务公开网站的框架结构,讨论拟定党务公开的其他形式。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1月)

1. 全面开展党务三级目录公开工作。

2. 党务公开网站运行。

3. 确定党务公开三级目录维护权限、内容和责任主体。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

1. 调整、充实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2. 书面上报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3. 健全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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