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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物理系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6-12   浏览次数 257


值建党91周年之际,为庆祝党的生日,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我系党委决定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

一、评选范围

(一)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全体党员

(二)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事业,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2、在党员教育活动中,尤其是在组织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党员之家建设”和“党建创新立项”等方面表现突出。

3、自觉学习贯彻党章,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党员和群众认同度高。

(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2、在党员教育活动中,尤其是在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立足本职岗位,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成绩显著,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坚持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评选办法

各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共产党员,于2012611日前报送系党委,由系党委讨论通过并进行表彰。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物理学系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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