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精神文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境界

发布日期: 2012-05-26   浏览次数 0

金秋十月,党旗飘飘,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所作的报告,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科学地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什么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对于统一全党思想认识,带领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把十七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从即日起,本刊将陆续开辟学习十七大精神专稿学习十七大报告百问百答等专栏、策划新专版,以重头文章、访谈、话题等多种形式,对十七大精神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解读,以帮助人们把握十七大的主题,理解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引导人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事业上来。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所作的报告,是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推进事业发展的政治宣言,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展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个方面的崭新追求,报告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对统一全党思想认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初读报告摘要稿,大为振奋,笔录报告中的一些新观点、新思路、新思想,是为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粗浅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这虽是人们熟知的概念,但在十七大报告中内涵更新更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我党以往文献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比,十七大报告首次更加全面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保证、强大动力、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阐明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阐明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中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十七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概念的全面阐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合乎中国国情、更有中国特色,前景更广阔。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也是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

  我国自启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直是经济工作的一个方针,这一方针的落实,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但是,我们都知道,增长不等于发展。发展不仅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而且要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使经济可持续增长,使人民得到更多实惠。这几年,我国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是,投资拉动的结构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有所固化,信贷过多、投资过多等老问题反复显现,一度出现了经济增长速度由偏快向过热趋势。解决这些问题,仅仅着眼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难以彻底奏效的。因此,必然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新方针、新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要实现过去所强调的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的转变、从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的转变,还有新的内涵和要求,这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这是在我国社会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伴随着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而业已展开的一项新工作,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以卫星网、互联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等。首次写进党的报告,表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保障问题,把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与落实人民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相协调、相统筹。文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动力。能否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事关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能否得到激发,民族素质、民族凝聚力和精神风貌与日提高。

  坚持平等保护物权

  平等保护物权是支撑现代市场体系的一条铁则,十七大报告首次确认之,这条铁则有了前所未有的施展时空,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条铁律。平等保护物权实质是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过去我们虽然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私人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但过分甚至于极端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而忽略轻视甚至否定对私人利益的保护,这种偏差致使近些年来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非法损害农民以及其他公民的利益,由此激化了一些社会矛盾,产生不少腐败行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协调平衡是中国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我们常讲,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反过来想,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满,小河没水大河也要干。只有国家和个人的财富都增加了,国家才能强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国富民强和民富国强是互为条件的。

  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这是落实统筹兼顾发展方针的一个着力点。缩小不同地区、同一地区的不同区域所能享受到的道路、交通、饮水、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的差距,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阶段性任务。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这是我党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这么重要的文献中加以明确的新策,也是对日益活跃的基金、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炒金、租赁等民众理财需求的理性回应。现代社会进入了一个以产品经济为基础(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资本经济作为加速器(信用和信心为基础)的时代,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中国经济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特性日趋突出,建立在这些特性之上的中国收入分配制度,除了尊重初次和再次分配规则,还得充分把握财产性收入特性,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才能又好又快的发展和富裕。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公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历来为我党所重视。报告写道:“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此论新意在于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适时总结十六大以来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的实践经验,向着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全方位推开,表明了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点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深度、广度和效率上同时得到重视。

  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在文化领域的必然体现。由于社会主义这一本质属性,是在改革开放和思想上拨乱反正之后才得到重新认识,在少数人的认识上并没有得到重视,又因为文化事业带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公益性,其特殊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使人们对文化领域的改革存在认识上的不一致,因而,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写进十七大报告,既使紧锣密鼓的文化体制改革向前推进,又起着统一人们思想认识的作用。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中华文化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中华民族的集体人格和自我意识、自我认同的体现,一直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今天更是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成为维系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人们常言叶落归根,这不单纯是地理意义上的,更是一种文化心理上的。弘扬中华文化,向来为我党所重视,但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角度来强调,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还是首次,这表明我党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达到了一个新境界。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在关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的论述中,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调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十六大以来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实践教育活动经验的总结,一系列的党员教育活动有一深刻的启示:“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是指广大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实践中居于积极的主动的地位。这主要表现在:广大党员有明确的主体意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障,党员能够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及党的管理活动,党内事务能够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各项活动始终以党员为主体来展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内民主建设继续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的保障,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党的创造活力充要前提。

  党员主体意识的培养,一方面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在党内生活主体地位的认同与推进,另一方面需要党员自我主体意识的不断锤炼和加强。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根本上讲,不仅取决于党章对党员的要求,更取决于党员的能动主体作用的发挥。


|
Copyright 2011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