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的进步与成就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现代化建设。
一、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发展到大众化阶段
1977年我国普通高校共有在校本专科生62.5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到1%。到2007年,我国各类高校在校生总规模已超过27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阶段迈入大众化阶段。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对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这主要表现在:
(1)在规模上,我国高等教育已居世界第一,尽管目前我国还不是高等教育强国,但已经是名符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这使我国具备了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变的基本条件;
(2)为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转变,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基础;
(3)引发了我国高等教育布局的变化。与精英阶段高等学校通常集中在几个城市,空间布局 “聚集单中心型” 的结构不同,当前我国许多中心城市纷纷设立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布局已经向“聚集多中心型”结构转变;
(4)引发了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变化。长期以来,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改革开放后,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要求,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政府先后颁布了多项法规,鼓励从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以促进和加快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至2006年,在我国高等教育总经费中,来自学费、校办产业、社会捐集资等非财政性经费已高达57.4%,而政府财政拨款只占42.6%。除以上四点,高等教育大众化还引发了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术标准、办学主体、评价制度等多方面的变化。
二、确立“重中之重”的发展战略,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一个健康而完善的高等教育系统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够为很多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二是在系统的顶端有一批能够反映国家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能够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高等学校。其特点是精英与普及并重、并举。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路径选择就具有这一特点。30年来,我国一方面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努力满足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了使我国尽快地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强国,也采取了“重中之重”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重点校建设,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211工程”的目标是:通过重点建设,使我国100所左右的大学及一批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985工程”是我国政府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实施的建设工程,目前在建高校39所。这两大工程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按国际可比指标SCI论文发表数统计,我国已有40多个学科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这极大地提高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目前,已有英国、法国、德国等27个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签署了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政府间协议。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30年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的30年。文革期间,高等教育是重灾区。文革结束后,经过拨乱反正,我国恢复了一些基本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如教师职称制度等,同时也从重点高等学校开始探索“恢复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的管理体制。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我国高等教育又恢复了生机和活力。然而,由于长期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及体制惯性的约束,无论是在打破精神枷锁还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高等教育都存在着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一面。表现之一就是:“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因此,在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同时,为了调动各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这一文件不仅确立了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也把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经济、政治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原有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再次暴露出了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隶属关系复杂,管理上“条块分割”现象严重;中央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与高等学校之间职权责不清;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难以落实。在这种形势下,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并强调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好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按照这一文件的精神,我国首先对隶属不同政府部门和行业的高等学校进行了合并,解决了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的高等学校“条块分割”问题;其次,对中央和地方政府高等教育管理职能和权限重新进行了划分与调整,扩大了省级政府在高等教育方面管理与统筹权限;再次,通过立法和评估,加强和改善了中央政府宏观管理手段,在一定的程度上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从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看出:(1)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始终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2)在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始终是改革的核心;(3)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我国已基本上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的高等教育发展的指导原则
改革开放以前,片面地将高等教育视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否定高等学校发现与探究知识的本质职能,将高等教育政治论哲学极端化。这种认识上的片面、僵化和教条与实践中的错误做法结合在一起,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文革结束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迅速正本清源,不仅使将中国高等教育进入正确的发展轨道,而且对高等学校的本质也重新作了说明,即:既是教育中心,也是研究中心。在“两个中心”思想的指导下,我国高等学校一方面对学科之间的比例关系、专业划分和学科结构等进行了调整,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使我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不断缩小。世纪之交,在“两个中心”的基础上,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进一步将“两个中心”扩大到“四项职能”,即教学、科研、服务和文化交流。高等学校不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器”、“思想库”、“智力源”,也是中国社会的文化中心、学术殿堂以及扩大中国影响力、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进入新世纪之后,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思想作为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这些思想在当前高等教育的发展实践中表现为:(1)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越来越追求与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相衔接、相协调;(2)把人民满意作为举办高等教育的目标,努力促进公平与效率;(3)将统筹高等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放在优先的位置,确保高等教育由不均衡发展向协调发展转变;(4)确立了以人为本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发展观和质量观等。
(摘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