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
本科生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级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本预科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评选项目与评选范围
2025年9月-2026年7月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预科生,具体范围参看各奖学金评选办法。本次集中评选涉及项目见表1:
表1:参评奖学金项目
奖项名称 | 金额 (元/人) | 评选范围 | 名额(以下名额面向本院二三四年级的本科生,非单个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10000 | 可参考《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华师学〔2025〕54号) | 1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000 | 可参考《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华师学〔2025〕53号) | 3 |
上海市奖学金 | 8000 | 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华师学〔2020〕78号) | 1 |
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 特等5000 一等3500 二等2000 三等1000 | 可参考《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华师学〔2025〕49号) | 具体名额见下 表2 |
奋进奖学金 | 500 | 可参考《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师学〔2025〕60号) | 具体名额见下 表3 |
燕宝奖学金 | 10000 | 该项目为对部分在组织本科学生参加学
科竞赛、学术活动,以及拔尖与卓越学生培养等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培养单位的奖励名额;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特等)”相关评选办法开展项目实施; 综合成绩排名须居专业前30%; 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 在同一学年内,燕宝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兼得; 若获评学生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则视同获得“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特等)”。
| 1 |
百海凝·育馨奖学金 | 特等5000 一等3500 二等2000 三等1000 | 该项目为对部分在组织本科学生参加学
科竞赛、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培养单位的奖励名额;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相关评选办法开展项目实施; 申请学年已通过我校助学保障对象认定; 必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 二等1个 |
英雄奖学金 | 10000 | 在标准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注册在校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资助方指定各单位分配名额; 学习勤奋,需参评学年的综合/成绩测评排名前50%(含),且其中无不及格、补考科目。 必须在“AI+”领域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或实践成果。 同等条件下,有电竞游戏领域音乐、视觉方面实践成果或实习经历者可优先推荐。 原则上,本奖学金两年内不得重复获得。 在同一学年内,英雄奖学金可与国家、学校、社会设立的其他奖学金项目兼得。 推荐名额分配院系,最终由资助方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1 |
黄奕聪奖学金 | 5000 | 在标准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注册在校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含),且其中无不及格、补考科目; 积极参与公益实践活动,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持续性组织或参与公益活动,荣获上海市级及以上荣誉奖项,而非活动堆砌; (2)担任公益社团学生负责人(社长、副社长、秘书长),任职期间表现突出,带领社团提供优质的社团活动和社会服务; (3)主持或核心参与公益项目荣获上海市级及以上荣誉奖项; (4)拥有其他较为典型的公益实践活动事迹。 4.曾获“黄奕聪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获得; 5.在同一学年内,黄奕聪奖学金可与国家、学校、社会设立的其他奖学金项目兼得。 6.推荐名额分配院系,最终由资助方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1 |
表2: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分配名额
| 2023级本 | 2024级本 | 2025级本 |
特等 | 2 | 2 | 2 |
一等 | 6 | 5 | 4 |
二等 | 11 | 11 | 9 |
三等 | 23 | 22 | 17 |
表3:奋进奖学金分配名额
2023级奋进奖学金 | 2024级奋进奖学金 | 2025级奋进奖学金 |
|
6 | 5 | 4 |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7日24:00截止)
拟申请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系统(https://xsgzb.ecnu.edu.cn/main.htm)进行申请(“首页”— “信息系统”— “奖助浏览”—— “前往申请”),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项目在点击“前往申请”后即可申请成功)。
填报后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可与辅导员核对是否申报成功。
2.各单位审批(10月14日截止)
(1)各单位规范组织评审工作,在10月14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及候选名单公示。
特别提示:根据设奖单位工作要求,上海市奖学金必须在9月24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院系审批、宝钢奖学金必须在9月30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院系审批(上报拟推荐候选人)。
(2)各单位应于上述截止日期前,收齐相关奖学金项目报送材料,并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复核及公示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网上公示。
4.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设奖单位。
三、其他说明
1.本科生国家、学校设立奖学金相关评选文件详见:
https://zizhu.ecnu.edu.cn/jxj/list.htm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文件详见:
https://zizhu.ecnu.edu.cn/ea/c2/c41912a715458/page.htm
设计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