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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告知单

发布日期: 2015-06-15   浏览次数 207

 

党员同志:

为便于您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对以下事项作出提示:

(一)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对方党组织在有效期内接收介绍信。对方党组织成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介绍信下方的回执联上加盖党组织公章,并通过适当方式(邮寄或传真)回复原党组织,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始正常过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请您务必向对方党组织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是否成功转入。在确认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请您向原党组织做一次反馈,方便学校了解您的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二)根据党章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如您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联系设计学院党委相关负责同志贺传荣,电话:62232742。介绍信有效期内,如需修改或重开,请持设计学院党委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闵行行政楼71554344655,中北办公中楼110262232253)办理。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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