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刘蓝婷等4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 2017 年5 月15日至 2017 年5月21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孟宪承书院党委反映刘蓝婷等4位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孟宪承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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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梁庆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孟宪承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附件:刘蓝婷等4位同志情况简表
姓名 | 性别 | 单位身份 | 申请入党时间 | 列为积极分子时间 | 参加入党培训时间 |
刘蓝婷 | 女 | 14级化学专业学生 | 2014.11 | 2015.4 | 2015.10.28-12.2 |
孙慧文 | 女 | 14级化学专业学生 | 2014.11 | 2015.4 | 2015.10.28-12.2 |
王文婷 | 女 | 14级化学专业学生 | 2014.10 | 2016.3 | 2015.10.28-12.2 |
钱宇蝶 | 女 | 15级化学专业学生 | 2015.10 | 2016.3 | 2016.4.6-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