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及学校党委《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对美术系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要点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美术学系党员干部必须坚定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与党同心同德,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必须履行“一岗双职”,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三、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干部廉洁自律
(1)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做到办事公道,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
(2)做好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建设,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通过各种途径让教职工参与和了解学院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任免、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3)系领导带头接受监督,如实申报各类收入,定期公开学院财务帐务。
(4)系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
资金的使用,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所有经济活动严格实行“一
支笔”审批制度。
(5)严禁现金坐收坐支行为,不设小金库。
四、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1)加强对大学生的廉洁诚信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通过多种行式的宣传教育,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品行优良的新一代大学生。
(2)进一步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规范科研和学术行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教育,严肃处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