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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7   浏览次数 0

院系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对本单位和所属党支部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自查发展党员工作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党委是否定期讨论研究相关工作等,重点关注程序不规范、材料不严谨、会议记录缺失、思想汇报抄袭、谈心谈话不及时、材料形成不及时、入党宣誓不及时、积极分子提前发展、预备党员提前转正、党委批量审批等突出问题。上海市教卫系统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组织部将向各院系级党组织反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

        请各院系级党组织于2018年12月28日(周五)之前,通过OA系统签报向组织部提交工作报告。签报标题建议为《**党委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有:本单位在职教工、研究生和本科生中党员的人数比例情况、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储备情况(填入《党员队伍状况、入党申请人情况分析汇总表》,见附件1);本单位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完成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针对性解决措施。

二、做好制定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

        组织所属各支部对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计划和发展党员计划名单进行充分讨论。各院系级党组织要本着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确定各支部报送的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在职教工党支部要对优秀教师和业务一线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支部全面考察,确认已具备党员条件,应列为下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发展。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党,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单列名额。本科生党支部应按年级、班级、专业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梯度培养计划,保证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2019年上半年一般不发展毕业年级学生入党。列入2019年计划发展的对象,应在2018年12月之前已由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上级党委(党工委)备案。

        党委组织部将结合目前各类型党员比例,以及历年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和人数进行审核,发展计划数量一经审核通过,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发展工作。

        请各院系级党组织于2018年12月14日(周五)之前,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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