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活力,进一步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内容安排
2018年9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党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传达暑假党委全委扩大会等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夯实思想基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有关精神,立足实际,制定党支部学期工作计划。
2018年10月: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把开展组织生活与激发本单位师生创新创造活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吸纳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对新时代爱国奋斗精神、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组织学习《华东师范大学院系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华东师范大学院系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就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党内议事决策机制,听取意见,补齐短板,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重要决策事项方面的把关定向作用。
2018年11月:结合前期开展的“进博先锋·党员行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海市委关于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师生党员深刻认识和把握举办首届进口博览会的重大意义、重大使命、重大机遇,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广泛了解和参与,团结凝聚服务保障进博会的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坚持“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思想,围绕本单位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等工作,开展一次讨论,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好建言献策。
2018年12月:组织学习中央将于下半年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开放共创繁荣 创新引领未来》,了解改革开放作为中国和世界共同发展进步的伟大历程,深入理解坚持开放共赢、勇于变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2019年1月至2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做好2019年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活动,通过多方面接触了解社会民生,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锤炼和提升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组织实施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党支部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各党支部要按照所制定的计划,认真安排组织生活,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实效,同时做好记录和宣传工作。
组织生活应每月组织1次,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每次保证半天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组织生活时间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应及时补上。
四、观摩交流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基层党组织之间的经验交流,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按照“全覆盖、固定化、求实效”的目标要求,建立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常态化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学期应至少观摩1次非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并形成《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附件1),提交给所在院系级党组织留存。
各院系级党组织除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外,每学期还应推荐2-3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请于9月14日前报送《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供学校层面观摩交流)》(附件2),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学校党委将择优推荐观摩交流,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观摩交流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