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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19-02-27   浏览次数 2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历史学系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二、党员发展

(一)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按规定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二)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三)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三、教育培养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二)发展对象培养

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发展对象应参加并通过上级党组织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三)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四)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不同年级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四、党员管理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做到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附件一:学生党支部任务清单

时间

内容

要求

备注

每月

支委会

组织生活、党员大会之前召开,由支委成员参加,做好记录。

 

组织生活(主题党日)

每月相对固定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确定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记录详实。

 

按时交纳党费(每月6日)

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转交给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7号较交给组织员。

 

每季度

党课

由支部安排,每半年由系党委组织安排一次集中的党课学习。

和组织生活不重复

党员大会

主要是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比如选举、发展党员、党员转正、表彰等。

每年半

党支部建设情况专题汇报

由系党组织举行,党委委员参加。

 

支部生活记录本

每学期末上交《支部生活记录本》。

 

每年

组织生活会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可以合并

民主评议党员

每位党员必须参加。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支部书记述职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制定年度计划

每年年初。

 

支部书记上党课

每年至少一次。

 

谈心谈话

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职工必谈。

不少于1次。

离校教育

毕业离校前普遍开展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

 

日常管理

党员信息

做好党员的转入转出登记,及时更党员信息。对于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6个月的党员,提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回国后及时办理恢复组织生活。

 

支部委员

明确内部分工。

 

培训

支部书记

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学工部组织的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例会

每个月由院系召开例会,安排相应学习和工作。

 

                            

附件二:党支部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时间

内容

要求

备注

党员发展

递交入党申请书谈话

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完成,主要: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在团组织推优之后,由支委会讨论事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之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指并培养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一般在递交申请后6个月后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

每季度按时递交思想汇报,并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参加党校

培养联系人

每季度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和其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做好引导,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党支部

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及现实表现。

 

确定为发展对象

至少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委讨论,最后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确定发展对象培训

寒暑假网上培养,完成课程学习及考试。

 

指定入党介绍人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等。

正式党员担任

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

对发展对象有个基本的看法和评价,指出缺点和不足,表明入党的态度,我认为某某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党员转正

宣誓

系党委统一组织

 

培养和考察

参加青马班培训,培养人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预备党员按季度向党组织汇报。

 

转正

预备期满前一周向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

 

党支部

召开群众座谈会,公示,党员大会,表决,上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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