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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 2012-03-22   浏览次数 54

一、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党政领导商议、研究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一种基本形式。经过会议讨论、决定以后,根据工作内容由党政领导分别组织实施。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组成,办公室主任为记录员。根据工作需要,每学期召开一次党政联系扩大会议,请各系/中心正副系主任和各教工党支部书记以及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一起参加。

三、联席会议视会议主题和内容分别由院长或书记主持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五、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有:

1、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和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

2、研究制定学院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3、研究决定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教师培养或录用、考核标准等重要人事安排、人员管理等问题。

4、研究制定经济分配方案、奖惩条例以及涉及职工利益重要问题

5、研究决定年度经费预算与分配、预算大数量或高额设备的添置(5000.00元以上)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使用等重大经费开支重要问题。

6、研究决定对外交流项目、召开大型学术会议等事项。

7、研究决定人才培养、学生工作等事宜。

8、研究决定研究部署和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9、上述未涉及到的、但与学院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或问题。

六、联席会议的议题:

1.围绕学校每学期/每阶段工作重点制订学院的工作重点来确定;

2.视学院现状或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决议;

3.根据部门工会或教师反映的重要问题来确定。

七、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集体讨论,民主决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遇意见分歧较大,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行决定,或向分管校领导请示。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以提交会议进行复议。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会议讨论的问题暂不宜公开的,必须自觉保守秘密,严禁将会议讨论情况向外传播。对泄密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按党组织的有关纪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席会议情况,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按规定存档。

对外汉语学院

2007年元月制订

2009年7月修订

2011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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