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教工支部  支部生活

大夏书院组织党员教师集体学习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1-04-27   浏览次数 0

 

426日下午,大夏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党员教师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夏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教工党支部书记张长军带领党员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和交流。

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黄天翔就《条例》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洁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宣传委员桂骏结合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谈到本次《条例》对于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推动师生党员把先进标尺立起来,把先锋形象树起来。作为新生辅导员,要把握好党员发展工作契机,坚持政治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为党组织扎实培养接班人的同时,让第一批推优对象、第一批积极分子成为新生中的模范和标杆,发挥引领示范力量。

张长军在主持学习时表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书院党员教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条例》重要内容,用以指导书院卓越育人实践,以高质量的党建推动书院高质量发展。

 

文字/黄天翔

图片/桂骏

 


|
Copyright 2011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