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 |
组 织 建 设 ︵ 15 分 ︶ | 1、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 3 | |
2、支委定期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党员监督; | 3 | |
3、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 | 3 | |
4、党员组织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并能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专题组织生活; | 3 | |
5、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3 | |
支部 作用 发挥 ︵ 27 分 ︶ | 1、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确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 3 | |
2、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党员和群众完成本院系的党务工作及其他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进学生党建工作进网络、进社区、进社团; | 3 | |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指导,结合支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 6 | |
4.团结带领学生党员积极服务群众,为同学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 6 | |
5.落实党建带团建,通过开展“双结对”等活动加强对团支部建设的引导; | 3 | |
6.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维护校园稳定。 | 6 | |
党 员 教 育 和 管 理 ︵ 14 分 ︶ | 1.调研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党员思想问题及其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3 | |
2.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先进性意识,增强党员理论水平,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 3 | |
3.严格党员管理,对有问题的学生党员能够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改正; | 3 | |
4.探索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进一步增进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 3 | |
5.按规定收缴党费,专人负责,按时上交,没有不交或迟交现象,党费收缴凭证保存完好。 | 2 | |
党员 发展 工作 ︵ 12 分 ︶ |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 3 | |
2、遵循《华东政法学院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规范; | 3 | |
3.组织发展材料齐全、内容详实、整理规范,无明显差错; | 3 | |
4.严格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及时讨论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 3 | |
党 员 作 用 发 挥 ︵ 17 分 ︶ | 1.理想坚定、对党的事业忠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3 | |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对不良现象敢于批评和斗争; | 3 | |
3.主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积极向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同学排忧解难,发挥党组织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 6 | |
4、道德素质良好,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和党内任务,在学风、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参加公益活动及志愿者服务人数 人,占支部党员人数的比例 % 获市级奖项人数: 人,占支部党员人数的比例 % 获校级奖项人数: 人,占支部党员人数的比例 % 获其他各类奖项人数: 人,占支部党员人数的比例 % | 5 | |
工 作 文 档 ︵ 15 分 ︶ | 1、有本支部的党员名册和准确完整的党员基本信息及相关记录,按时完成年度党员信息统计; | 3 | |
2、每学期有书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3 | |
3、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做到会议有主题、有记录,认真记录活动内容和出席情况,专题组织生活有书面反馈材料; | 3 | |
4、妥善保存组织发展材料、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做到可随时查阅; | 3 | |
5、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 3 | |
总计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