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明解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发布者:学术报告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5浏览次数:99


  11月12日下午,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中山北路校区举行。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沈国明教授应邀作了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校党委书记童世骏主持会议。

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行 


  童世骏主持在两个小时的报告中,作为著名法学专家并曾经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沈国明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的形成背景、总体架构、重点内容和创新特点,进行了系统解读,对《决定》注重总体设计、直面现实问题、可操作性强等突出特点,进行了生动阐述。他以“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为切入点,逐条解释了法治体系五个方面(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的具体内涵,重点分析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新的理念和要求,尤其深入阐述了《决定》把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和小康社会建设三项任务结合起来,把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个原则贯通起来的重要意义。

  在沈国明教授报告以后,童世骏就学校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学习好全会精神,结合学校历史传统与发展实际,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研究好全会精神,依托学校的法律学及相关学科,深入研究《决定》提出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由这些思路和措施所引出的大量具体问题,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学科建设发展的契机;三是传播好全会精神,利用校园媒体、课堂教学、学生活动等多种途径,使全校师生更好地了解、理解和认同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任务,并承担起高校理论工作者面向公众释疑解惑的社会责任;四是落实好全会精神,与实施学校《章程》、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结合,积极探索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积案,应对危机,提升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的治理水平。

  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地学部、教育学部及各实体院系(所)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聆听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