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办〔2014〕11号
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4年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并研讨制定学校2015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有关安排,请各单位相应开展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并报送总结、计划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部、院系(所)、实验室、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教育部所设机构、附属学校等全校范围内所有实体单位,均应报送本单位年度总结和计划,原则上合署办公单位应提交独立的总结和计划材料。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梳理2014年度工作情况,相关的总结材料应客观全面、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对于体现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基本数据和重要成果,应以附件形式予以提交。
2、各单位拟定的2015年度工作计划,应明确发展思路,落实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工作,做到科学、合理、可行。
3、各单位的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计划应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报送的材料还须提交分管校领导审定。各单位材料报送情况将在校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通报。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之前,将本单位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及相关附件材料,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签报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赵健、李芸,联系电话:54344676,54344660,邮箱:liy@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学 校 办 公 室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