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4浏览次数:0

 华师委〔201419

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华东师范大学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华师委〔201411号)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对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进行充实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王志同志为中文系兼职纪检员;

李炜菁同志为历史学系兼职纪检员;

方金奇同志为哲学系兼职纪检员;

何明同志为政治学系兼职纪检员;

熊琼同志为法律系兼职纪检员;

王建新同志为社会科学部兼职纪检员;

方笑一同志为古籍研究所兼职纪检员;

黄燕同志为社会发展学院兼职纪检员;

金衡山同志为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刘承峰同志为对外汉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万明霞同志为教育学部兼职纪检员、开放教育学院兼职纪检员;

杨福义同志为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兼职纪检员;

郝宁同志为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李群同志为体育与健康学院兼职纪检员;

鲁静同志为公共管理学院兼职纪检员;

方显仓同志为商学院兼职纪检员;

张艳虹同志为金融与统计学院兼职纪检员;

满方同志为传播学院兼职纪检员;

李小英同志为美术学系兼职纪检员;

卢波同志为音乐学系兼职纪检员;

赵旌旌同志为设计学院兼职纪检员;

贾挚同志为数学系兼职纪检员;

马红梅同志为物理学系兼职纪检员;

黄岚兰同志为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兼职纪检员;

张俊良同志为化学系兼职纪检员;

王婷婷同志为地理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翟素娣同志为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路葵同志为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朱建荣同志为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兼职纪检员;

徐敏华同志为生命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崔海英同志为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兼职纪检员;

洪燕同志为软件学院兼职纪检员;

方媛同志为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兼职纪检员;

贝文力同志为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兼职纪检员;

吴薇同志为孟宪承书院兼职纪检员;

方平同志为机关党工委兼职纪检员;

程静同志为学生工作党委兼职纪检员;

李欣同志为图书馆兼职纪检员;

朱文秋同志为出版社兼职纪检员;

袁军同志为第二附属中学兼职纪检员。

各单位要按照《华东师范大学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大力支持兼职纪检员开展工作。兼职纪检员要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源头监督,切实履行职责。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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